去韩国需提供以下材料到韩国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韩国驻香港、上海、青岛、广州、沈阳、成都、西安、武汉总领事馆申请办理签证:
1、护照原件(有效期以内)。
2、一寸或两寸白底彩照两张。
3、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外省户口的游客,跨领区申请韩国签证,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各个领区的要求提供)复印件。
4、在职证明(需含有姓名、性别、职务、入职时间,身份证号码,最重要的就是年薪或者月薪、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例:银行卡(非信用卡)帐单,能确认最近半年内存取款情况的银行流水明细(银行盖章),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及首付收据;当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6、房产证明:
(1)房产证复印件(上海70平方以上,其他省市100平方以上)。
(2)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复印件)。
7、车产证明:
(1)个人私家车车辆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复印件)。
8、如要携带子女前往需提供:父母资产、学校放假信、出生证复印件。
9、如果是学生单独申请,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原件,资产可以提供父母名下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国签证